死党载回家2次性侵!22岁女友哭诉「好恐怖」 竟被塞3000元翻脸

王男小青家中「找工作」,性侵2次得逞...(示意图/取自Pexels)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王姓男子2018年7月觊觎死党22岁女友小青(化名),以帮忙找工作为由,邀对方到家中,先后性侵2次得逞。期间小青一度向男友求救,不料王男竟抢走手机,伪装玩笑传讯「整到你了」。隔天,王男妻子要求见面谈和解,恫吓要告「通奸罪」,还硬塞3000元「强行和解」,不料此举反成判刑铁证

根据判决书,王男是许姓男子的同事友人,两人感情甚笃。2018年7月6日,王男约小青见面,借口带她去找工作。小青信以为真赴约,王男随即改口「用电脑找比较快」,开车将人载往租屋处。

当时小青用电脑上网找工作,王男见有机可趁,忍不住将头靠过去,伸手抚摸女方的腰,并顺势游移到大腿内侧。小青惊觉有异,出声制止「你干嘛碰我」,怎料下秒就被推到床上性侵。

小青难过地说,当时王男强脱她的衣物,听到她频频哭喊「不要」,仅回了一句「一次就好」,随后性侵得逞。完事后,王男问她要不要出去吃饭,随后在家煮面,继续和她讨论找工作的事,让小青很诧异,不禁心想「刚刚发生那种事,他还可以那么冷静」,但又害怕遭遇不测,不敢贸然离开。

事后,小青趁隙传讯给男友「老公好恐怖啦」、「OO是变态」、「他刚刚对我做了那种事!」当时男友在上班,第一时间传讯询问「所以是真的吗?」不料王男见状,竟恐吓小青「妳知道这件事传出去后果有多严重吗?」随后夺去手机,伪装成小青回复「有又怎样,整到你很爽,你这个白痴!」还亲自打电话说「只是开玩笑」。

▲小青趁隙传讯向男友求救,却被王男夺去手机...(示意图/123RF)

事发至此,小青很难过、害怕,要求立即离开。怎料王男意犹未尽,竟不顾小青哭泣、反抗,又将人压在床上二次性侵。完事后,王男开车将人送回家,小青则向男友哭诉遭性侵,讨论要不要报案。不过,王男妻子抢先一步,约许男及小青隔天见面谈和解。

同年7月8日,王妻态度强势,不断出言呛声「我可以告妳,刑法239条通奸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你们现在想要怎么解决」、「妳说话阿,我们在这里坐已经快半小时,不是约来互看的吧」、「她回来就哭?我也可以跑去跟你哭阿?可是你(许男)有看到(过程)吗?阿信是你的好朋友捏!还打电话给你捏!结果你女友竟然这样做,是伤害、妨碍我的家庭捏,你希望女友被抓去关吗?」

眼见小青吓当场哭出来,王妻趁势强塞3000元的「和解费」,「好啦!这样讲,既然大家不想把事情闹大,那我们就私下解决」、「像阿信讲的私下合理解决,还是你们想闹大?闹大妳面子也挂不住吧?妳没有证据,我们有婚姻保障,我可以告妳妨碍家庭、通奸罪喔」、「这是三千块,包括妳跟阿信借的一笔勾销,妳接受吗?」

桃园地院审理时,王男辩称是小青主动挑逗,过程中不仅抱他、亲他,还说「很舒服」,所以才继续发生关系。不过,法官认为,小青前后供述一致,没有动机冒着伪证罪风险诬陷被告,其次审酌对话纪录种种证据,小青第一时间、回家后就传讯向男友求救,若是合意性交,怎么可能传送这些讯息,增加曝光风险?

法官表示,被告太太催促小青和解、多次扬言提出通奸告诉,试想一位太太若发现先生外遇、有通奸行为,心中应是无法原谅反观王妻不仅未要求小青道歉或赔偿分毫,反倒自行要给付3000元,作为双方和解条件,显见被告太太应知悉是被告性侵小青,才以通奸罪要胁,并辅以给付金钱方式,盼小青不要提告。

法官痛批,被告为一逞私欲,2次性侵小青,造成被害人身心痛苦,而且犯后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不佳,兼衡犯罪动机、目的、手段,事后与告诉人达成和解,犯两个强制性交罪,因此本月10日分别判处4年2个月、4年2个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桃园地方法院。(图/记者杨炽兴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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