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陌生男伸狼爪:你是1还0? 他惊喊「我不是你的菜」…内裤验出DNA法官判无罪

男子阿庆化名)11年前遭邱男性侵,经比对DNA确定相符,但却因证据瑕疵,未获胜诉。(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男子阿庆(化名)11年前控诉遭邱姓男子性侵,但案件直到2019年邱男另涉别案,警方获得他DNA,经比对发现与阿庆当初被性侵的DNA检体相符后,检方才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邱男。法院审理时认为,阿庆被侵犯当下未对外求救,事后也无明显外伤,实在难认邱男有性侵犯行,审结因证据有瑕疵,判邱男无罪。可上诉。

阿庆2009年11月26日凌晨原本在某会馆朋友喝酒,怎料过程双方发生争吵,他一气之下独自跑出会馆坐在骑楼下,当时陌生人邱男上前关心,他简述事情经过后,2人开始闲聊。

过没多久,邱男就主动询问阿庆性向,获知对方也是同性恋后便开口问,「你是1号还是0号?」阿庆表示自己两者都可以后,邱男竟开始对阿庆上下其手,摸他胸部下体全身,期间虽阿庆有向邱男表示,「我不是你的菜,聊天就好」,但邱男仍不善罢甘休,先是用力下压阿庆的头,强迫阿庆帮自己口交,后来更直接从后方硬上侵入得逞,事毕,快速穿上衣服步行离开。

阿庆被侵犯后,吓的直冲警局报案,他紧张向警方表示,「我被骗了,被鸡奸了!」同时也赶紧去附近医院采集肛门处邱男遗留精液以利后续做DNA比对。

事隔多年,邱男因犯下其他案件被逮捕归案,检方采集他DNA与11年前的性侵案比对后,发现他犯嫌重大,速将他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台中地院审理时质疑,阿庆被侵犯当下既然不愿意,为何没有在邱男脱裤子时趁隙脱逃,或对外呼喊求援?且他报案时仅表示自己「被骗被鸡奸」,对于步行离开的邱男,竟没有记忆任何相关特征,实在有些奇怪。法官勘验当时验伤结果发现阿庆「无明显外伤」,觉得对此实在难认他有遭侵犯,认为纵使2人发生性关系事实为真,但总不能仅以上述单一且具瑕疵的证据就做判定,审结判邱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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