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男指侵女友人3分钟 事后还称:很喜欢妳想跟妳在一起

▲她让朋友进来聊天,却是引狼入室。(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一名女子去年2月27日晚间接到周姓男友人来电,对方说刚好在她家附近,想到家里聊天,结果人进门后,聊着聊着就越坐越近,后来就被扑倒,指侵3分钟,事后便提告性侵,虽然成功让恶狼要坐牢3年4个月,她内心的伤痛至今仍无法抚平出庭时仍痛骂「到现在都觉得很想吐」!

据判决书,被害女子控诉,40岁货运行司机周男深夜来电后,也没有想太多就开门让对方进来,当时在聊手机,周男说想要看照片,就越坐越近,就算要求坐远一点也听不进去,还强调「只是看照片」!但后来就真的被推倒、遭手指伸入裤里猥亵下体,直到她哭着说窗户没关、会被别人看到,起身关窗才逃过狼爪,周男却说「我很喜欢妳、想跟妳在一起,原谅我一时冲动,该如何补偿妳」。

周男挨告后否认犯行,说自己只有碰到被害女子的下体外缘,没有碰触阴道,但因为她在事后传了许多道歉讯息,如「对不起」、「别生气了」、「真的很抱歉」、「有帮妳祈求平安顺心」等等,再加上女子验伤结果,法官认定他犯行明确,仅为朋友关系却为满足一己性欲,趁独处机会强制性交,无视被害人身体自主权,造成难以复原之伤害、亦严重影响被害人对于人际交往之信赖,但审酌他没有前科、后来与女方达成和解,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