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太便宜杀人犯 吕秋远:一辈子丧失希望自由最残忍

龚重安残忍杀害刘小妹,引发全民激愤,要求法官判死刑。(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龚重安残忍犯下台北市北投文化国小刘小妹割喉案,也让死刑存废再次引发讨论。律师吕秋远4日在脸书表示,死刑太便宜杀人犯了,「让一个人一辈子丧失希望、丧失自由、丧失意志,这才是最残忍的行为。」他认为,国家应增设无假释可能的无期徒刑,这才是对于人权最残忍的对待。

吕秋远写道,死刑其实是最便宜死刑犯的方式人们之所以赞成死刑,因为死亡代表对于人类最严苛的处罚,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矛盾,症结点就是死刑到底满足了谁,「从一个混乱的逻辑来看,死刑同时满足了被害人加害人,就被害人而言,死刑满足了报复的快感,因为一声枪响,结束加害人的生命,而且符合一命还一命的果报思想。就加害人而言,却也是一种满足,也就是再也不必承受无穷无尽的折磨与痛苦。」

吕秋远表示,好死不如歹活是真的吗?要不要去问问死刑犯,如果自己知道,这一生都将在监狱度过,无任何假释的机会,他愿不愿意接受死刑,「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但是至少我自己是愿意的。因为毫无希望地活着,比起死刑来说,更是一种痛苦。」

吕秋远指出,当一个人的时间对他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他不可能出狱、没有希望结婚生子、没有机会与别人交谈,只能屈在一间小小的水泥房舍,从20余岁孤独活到70岁、80岁以上,然后老死于监狱中,「这种惩罚,我想到就不寒而栗。」他认为,「站在被害人的角度,我希望他一辈子关到死,而不是死刑,因为『死』太便宜这个杀人犯了。站在加害人的角度,我宁愿死,因为死是一件太轻松的事情,只有法警不轻松而已。」

「我只是想提醒阅读者,不要认为死刑是最严酷的惩罚,所有的惩罚,残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吕秋远说,一枪毙命到底有什么正义可言?让一个人一辈子丧失希望、丧失自由、丧失意志,这才是最残忍的行为。

吕秋远认为,国家如果真要严刑峻法,应该增设无假释可能的无期徒刑,这才是对于人权最残忍的对待;站在务实而非哲学的角度上,死刑哪里残忍?相较于被害人生前所面临的恐惧与无助、被虐待而死亡的惨状,一枪毙命根本就是一种解脱而已。

对此,许多网友赞成终身监禁,「要无期徒刑可以,但请受刑人自行负担所有的费用,不要浪费我们辛苦赚来的纳税钱」、「无假释可能的无期徒刑…补一句,也不能有特赦,就是关到死,这样我也赞成。」

▼执行死刑的法警。(图/资料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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