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熟睡突遭色同事「揉胸跨坐硬上」 她吓傻急call友求救

胡姓男子趁女同事小瑜化名)在宿舍休息期间,趁机溜到她身旁硬上得逞。(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高雄报导

18岁胡姓男子任职于屏东餐饮店,他因工作关系认识了从分店调来支援的女子小瑜(化名),怎料一日他竟兴起色念,趁小瑜在员工宿舍内熟睡时,趁机溜到她身旁,以自己双腿跨夹住女方,指侵硬上得逞。胡男犯行曝光后,屏东地院一审强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2月;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12日维持原判,可上诉。

在屏东某餐饮店工作的女子小瑜,2019年7月23日被派至恒春镇上某分店支援,因而认识了胡男。同月27日上午6时许,胡男见小瑜在员工宿舍内休息,认为有机可乘,竟利用女方熟睡不知抗拒之际,先以手伸入她内衣里揉胸,接着再往下探入她下体私密处强行抚摸。

小瑜惊觉被侵犯后立马惊醒反抗,未料此时胡男仍不愿停手,反而还大力以腿跨夹住女方,不让她有机会逃走,接着又再以自身重量压制,强行指侵硬上。小瑜奋力挣脱后,赶紧拨电话向廖姓同事求救,并致恒春分局报案

屏东地院审理时认为,胡男与小瑜仅为同事关系,但他竟为满足自己性欲,恣意硬上女方,严重侵害小瑜的性自主权,造成她身心大伤害,但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月。

检方不服再提上诉,指出胡男为逞一己私欲性侵小瑜,使女方身心受创,甚至因此患上忧郁情绪的适应障碍症,恶行重大,认为原审判决量刑过轻,应予以加重。不过高雄高分院认为原审并无量刑过轻,审结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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