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恐下狱…孙鹏痛心发声:早有心理准备! 「自责对话曝」…醒吾校方挺到底
孙鹏与狄莺的儿子孙安佐24日被士林地检署依「制造手枪未遂」起诉,按照过去案例依循的相关法规,最重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也有可能是10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他刚考上的醒吾科大表演艺术系院长舒宗浩表示,已和孙鹏联系上,对方也做出回应。
《ETtoday》在孙安佐遭起诉后,第一时间联络上舒宗浩,舒宗浩表示孙安佐已付出代价,希望能给小孩子有改过机会,但当时尚未联络上孙鹏。稍晚据《联合报》报导,孙鹏已和舒宗浩通话,他对于造成校方困扰感到抱歉,也坦言对于儿子回台可能遭起诉一事早有心理准备,是必经过程,校方则是希望孙安佐在9月14日开学日能照常上课报到,或是按照正常程序请假处理法律问题。
▲孙安佐和孙鹏。(图/记者季相儒、林敬旻摄)
舒宗浩向《ETtoday》表示,孙安佐是透过独立招生考进醒吾,就读表演艺术系,「站在学校立场,绝对一视同仁,这个事情发生,我们还是尊重学生的受教权,但是也尊重台湾司法制度,看审判结果,学校再做安排,他已经付出代价,他们家也付出代价了,我们会提供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狄莺和孙鹏目前手机关机,孙安佐的窗口则向《ETtoday星光云》表示:「这件事情暂时不予回应,也没有其他可以透露。」一名检察官指出,过去法院审判实务上,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标准都会放的比较宽,像是2016年一起类似案件,当事男子被起诉涉嫌制造爆裂物未遂,与孙安佐面临的是完全相同的《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7条第1项、第6项规定,最重可被判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最高3千万元以下罚金。
▲孙安佐。(图/记者周宸亘摄)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当事男子装填的火药只有0.7公克,和可瞬间毁坏建物、严重伤及他人生命之炸弹类火药,不可比拟,且其制造之目的,并非为持以从事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安全尚未造成具体实害,考量陈男已坦承犯行,光是以「未遂」减刑,仍然过重,因此再引《刑法》第59条,再减一次,最后判决1年10月,案经上诉高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