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约砲破解对方iPhone密码 拍裸照传正宫:第一次见面就喊我老公

朱男约砲发现对方已经有男友了。(示意图/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高雄市一名朱姓男子和男网友小明化名)约砲,结果完事后破解对方手机密码,惊见他已经有正宫,气得拍下小明裸照传给正宫,「我个人无法接受第一次见面,就喊我老公还要求无套的对象。」法官依妨害电脑使用罪判朱男5月徒刑

判决指出,朱男和小明是在「UT聊天室」认识,双方相谈甚欢,相约于2019年2月24日凌晨1时许,在小明住处嘿咻;朱等对方睡着后,为确认其交友状况,见他的手机密码为6位数猜测应是生日,而拿他的证件输入出生年月日后,随即解锁iPhone。

朱男从小明手机内容发现对方已有交往很久对象,不堪受骗,趁他尚在熟睡时,将其棉被拉开,拍摄他全裸臀部身体隐私部位照片共3张,传给正宫。

朱男对正宫说,「偷用别人手机虽然很不道德。稍微翻阅一下纪录,加上他删除与我的对话来看,您应该是他正宫男友,很冒昧这样打扰,但起因是他在聊天室约砲,声称自己78年次,我实在不认为那张脸孔有那么年轻,所以解锁他的密码。」

▼朱男破解小明的iPhone密码。(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exels)

朱男表示,「如果你们是开放性关系,也许他约砲你不在意,那就当我多事了,但我个人无法接受第一次见面就喊我老公,还要求无套的对象,所以我会与他断绝任何联络,至少这次性行为我有戴套,如果他还要约过其他人、做过什么,一切与我无关。」

小明清醒后查看手机,才惊觉约砲被男友发现,气得控告朱男。朱则辩称,拍摄照片目的,是为向对方男友说告诉人劈腿。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被告仅因无聊,即擅自输入密码而侵入告诉人手机,察觉告诉人有交往对象后,不思以理性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而窃录告诉人身体隐私部位照片后传送他人,妨害告诉人身体隐私及电脑或其相关设备使用权利,所为诚属不该。

法官依无故破解他人使用电脑之保护措施罪、无故以照相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判朱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全案确定,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