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也被點名!專案師同工不同酬 授課時數是專任1.8倍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天指出,尽管教育部去年五月制定「专科以上学校进用编制外专任教学人员实施原则」,并确保专任教师与专案教师「同工同酬」原则,仍有多所国立大学、科技大学无视原则。图/取自高教工会脸书直播

台湾各大学专案教师人数持续增加,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天指出,尽管教育部去年五月制定「专科以上学校进用编制外专任教学人员实施原则」,并确保专任教师与专案教师「同工同酬」原则,却有包含台湾大学、台北科大等国立大学在内等多校无视原则,强制要求专案教师基本授课时数远高于专任教师,一周得多上7节课,是专任教师的1.8倍。

高教工会理事长周平表示,大学专案教师长年不受教师法,也不受劳基法保障,直到监察去前年公布调查报告,教育部才制定实施原则,虽遗憾该原则未能完善聘雇保障,但仍确立专案教师、专任教师同工同酬的精神,包含专案教师薪酬应比照专案教师,专案教师授课时数,「比照编制内专任教师之规定为原则」。

未料教育部规范专案比照专任授课时数为原则,却成为不少大学的例外。高教工会研究员陈柏谦表示,经发放网路问卷调查,国立大专院校包括台湾大学、东华大学、台北科技大学、屏东科技大学;私校包含龙华科技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等校,对专案教师强制要求的最低授课时数竟然较「专任教师」多出7学分而高达16学分,足足是专任教师授课时数的近1.8倍。

另外,国立高雄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与中国医药大学,对专案教师的最低授课时数要求亦达到15学分;虎尾科大、长荣大学、育达科大、慈济大学要求达14学分,辅仁大学、台科大也要求13学分,皆远高于专任教师的9学分。

陈柏谦也提到,专案教师除了协助教学工作,不少学校仍要求专案教师负责行政工作、研究工作,却有教师反映,校方不提供专案教师实验室,也无法申请实验经费,却要求专案师有研究产出,工作量又比专任师1.8倍,明显是压榨,完全违背实施原则精神。

高教工会提出二项诉求,要求教育部应确实要求各大专院校,专案教师之基本授课时数应比照专任教师之标准;对于拒绝调整专案教师基本授课时数比照专任教师之学校,教育部应直接纳入审查该校奖补助款与相关计划经费申请之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