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3岁童坐3楼窗哭找家人...坠楼获神救援 罚父上亲职教育9hrs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3岁女童住家掉落案,社会局于11月18日接获通报,立即派社工员访视调查,经确认该童家长确实将女童独留在家,已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第51条,社会局将依同法第102条开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处分9小时,借以提升家长对于幼童之照顾知能。

▲台南市3岁女童坠楼案,社会局认定女童家长独留女童在家,违反儿保法,罚家长强制亲职教育9小时。(图/记者林悦翻摄)

社会局表示,本案后续将由社工员持续访视服务,并提供照顾者居家安全检核手册婴幼儿照顾注意事项教育等,并追踪女童受照顾状况

▲女童获救后,被据报赶来的女消防队员抱着安抚。(图/记者林悦翻摄)

社会局表示,依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6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特别看护之儿童及少年独处或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触法者将依同法99及102条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到1万5000元以下罚锾或强制性亲职教育4-50小时。社会局也在此呼吁,年幼的孩子对于危险环境没有自主能力,父母外出最好能将孩子带在身边,或委托适当之人代为照顾,切莫将幼童独留家中,以免发生意外憾事

救人的邻居说,当时二、三个人冲上前接住女童。(图/记者林悦翻摄)

据了解,台南市南区中华南路二段18日下午3时56分许,发生1名3岁小女童,疑要找家人,自3楼窗户坠落,幸好被49岁林姓民众等人及时接住,无明显外伤,女童意识清楚,有受到有惊吓,由救护车送台南新楼医院进行预防性送医检查无碍。台南市警六分局警方案发后通知女童父亲自外返回,女童为单亲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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