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限外送員工時 是否取消待議

台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召开「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公听会,出席的外送员大吐苦水。记者吴淑玲/摄影

台南市外送平台业者管理自治条例去年公告实施,第12条规定「每日累计外送服务期间不得超过12小时」,外送员认为限缩送餐时间,恐酿骑快车、更容易发生事故。有议员提案删掉此条,市议会法规委员会昨天开修正草案公听会,与会的学者认为,重点不在于工时,而在要建立报酬基本保障。此案将于议会定期会讨论后决议。

出席公听会的外送员,对于修正工时多无意见,但都指出问题是在工资,「以前跑8小时,现在要跑16小时才有同样收入」;黄姓外送员说,加入3年多,以前1单赚120元、现在剩44元,虽有奖励制,但1小时通常仅能跑3单,时薪比最低工资还少,他每天工作12小时要跑150公里,每月才能赚4万多元。

提案人市议员陈怡珍指出,限缩外送员送餐时间,除了侵害自由劳动权益以外,恐怕只会导致外送员骑快车、增加冒险违规情形,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还有外送员陈情说,订单导航的直线距离常有4、5公里以上,若遇到「夹单」,两家店取餐、送餐完,恐怕就要接近1小时,不包括停等红灯、交通尖峰、找门牌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学者代表阳明交大科技法律系副教授邱羽凡说,不建议删除12小时的上限,若要删除应有附带决议,建立契约范本、鼓励外送员成立产业工会,由劳工局协助外送员与平台业者做团体协约,设报酬基本保障。

「删除不代表12条是恶法」,邱羽凡也表示,其他县市也有讨论12小时限制与否,更重要的是基本报酬保障,不过中央政府现在只有指导原则,没有法律约束力,希望能够引导中央去面对问题。

昨出席的平台业者表示,外送产业工资结构较复杂,除基本收入外也有奖励制度,听到外送员和各界声音,未来有讨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