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小二女童摆摊 社会局认证「家庭生活无虞」
小二女童独自坐在公厕门口卖零食,「1包10元」引起路人侧目。(翻摄台南爆料公社)
台南花园夜市最近出现一名女童,独自坐在公厕前摆摊卖零食,引起网友讨论。有人呼吁「用新台币让她早点回家念书」;也有网友力劝「她妈妈都拿iPhone,不要被骗了」。台南市社会局亲自访视,证实个案家庭经济状况尚可、维持正常生活无虞,之所以会出来赚钱,「只是为了赚零用钱」。
这名女童目前就读小学2年级,消息曝光后,网友正反意见都有,有人虽心疼她年纪这么小就要负担家计,呼吁路过民众帮忙,让她卖完早点收摊;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妈妈也在附近摆摊,都拿iPhone、无线耳机」,觉得事有蹊跷,不该滥用爱心。
台南市社会局派人访查后,确认女童家境还可以,也不符合福利身分,会出来摆摊,单纯是想赚取零用钱。社会局表示,本案未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但尚须关注儿少照顾状况及在校生活情形。
根据《三立新闻网》报导,女童妈妈出面回应,为了让小孩体会自食其力的重要性,才让女儿摆摊,「小孩我一定要带在身边,要训练她一个责任感,没有父母可以靠的孩子,自己得努力。」
妈妈说,原本夫妻俩都在大陆工作,孩子上小学后,他们举家搬回台湾。2年前先生又到大陆去,她一边顾孩子,一边学做点心、蛋糕,为赚点钱,才会选择到夜市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