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批劳检管太多 张平沼:台湾企业竞争力只会更差

全国商业总会荣誉理事长平沼认为,劳检恐拖累企业竞争力。(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政府希望借由劳动检查杜绝超时工作过劳情形;不过工商界认为,现行劳检法规太僵化,不适用于责任制工作,为雇主带来许多困扰。全国商业总会荣誉理事长张平沼直言,「政府管这么多,企业竞争力只会更差!」

就现行劳检标准而言,若员工下班后继续留在公司达一定时间,就会被认定为加班,雇主须支付加班费。但许多企业主反应,员工下班后留在公司,不见得是在工作,有人阅读、进修,有人习惯交通尖峰时间过了,才离开公司,将这类情形认定为加班,要求雇主付加班费,并不合理

张平沼表示,轮班制工作,或许可用劳检来规范;相较之下,责任制、业务工作,工时弹性,有时「名义上」下班了,可是当客户突然打电话来时,等于又开始上班,上下班时间难以认定,「如果国外有个款项要汇进来,能不接电话吗?不能用你(指劳检)的时间去规定」。

张平沼强调,政府管东管西,只是给企业界制造更多麻烦,业务怎么做得起来?台湾竞争力正在衰退,「政府管这么多,企业竞争力只会更差!」

▲全国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图/记者林信男摄)

全国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指出,劳检的出发点,是想保障劳工权益,却忽略了实际执行时,可能遭遇状况。他解释,许多劳工希望加班、多赚点钱,但政府未放宽加班工时上限,又祭出劳检措施,导致企业经营绑手绑脚,员工无法增加收入,劳资双方都受害。

蔡练生质疑,如果加班是劳资双方的共识,政府为什么要管?「企业在苦撑,政府还火上加油!」

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应杰也说,「政府管太多!劳检能了解哪些事情?」若一家公司工作环境不好、雇主常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不必等劳检来判定违法,员工自己就会离职。

王应杰认为,涉及工厂安全的部分,确实有必要定期劳检,可是责任制工作的加班认定,只有老板最清楚,劳检效果有限。

▼台北市商业会理事长王应杰认为,劳检成效有限。(图/记者林信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