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劳检权只限企业工会 产职业工会大喊劳权倒退

记者会现场职业工会上演行动剧,讽刺劳动部长许铭春资方友好肩搭肩。(李柏澔摄)

劳动部去年12月28日发布劳职授字第1090205626号函释说明,劳检法中劳检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告知的工会为「企业工会」,这让产职业工会大表不满,认为是在产职业劳权上的「倒退噜」,要求劳动部撤回该函释。

多个工会团体今(11)日于劳动部前召开【劳检制度一退再退,劳动部勿当资方打手】记者会,表达诉求。

台湾铁路产业工会秘书长魏豫绫表示,台铁产工在过去刚成立两年内就发起全台高达70多次的劳动检查,如果没有工会陪同、并说明哪一些班型,查到状况违法,劳检人员通常无法马上看懂台铁的班表,也容易被资方说法所蒙蔽。

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秘书长廖郁雯指出,全台医院共483间,但仅有14间企业工会,医院的企业工会组织率只有3%不到,更不用说许多诊所员工不到30人,根本不到法定的工会组成门槛。全台西医诊所、中医诊所、牙医诊所等逾2万间,但却只有1间有企业工会,全台湾30多万的医疗人员若发生血汗劳动的时候,几乎没有工会的专业作为协助。

产职业工会指出,劳动检查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雇主提供不实的资料,使劳检员做出错误的判断,若未有提起劳检申请的工会派员陪同,劳工权益根本无法被保障。

另外企业工会不一定会在劳检时指出雇主缺失,因此产职业工会陪同劳检有其必要性,但这次劳动部的亲资函释也仅用「涉及生产技术设备经营财务秘密」的理由来限制产职业工会的陪同权,「未免也太牵强了吧?」

劳动部职安署综合规划组简任技正刘约瑟回复,有关产、职业工会诉求参与劳动检查机制,如对于涉及专业技术或产(职)业性质较为特殊认有鉴定必要者,得依《劳动检查法》第23条规定邀请产、职业工会代表专家学者参与。

另外劳动部、各地劳动检查机构主管机关近年实施劳动检查场次裁罚数多逐年增加,重申劳检绝非资方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