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营业税法》37年未调整 地方业者喊苦

台湾《营业税法》37年未调整,民进党屏东一选区立委钟佳滨(前排右四)坦言,物价、薪资水准变动情况已大不同,实在有需要重新检讨。(林和生摄)

台湾《营业税法》37年未调整,民进党屏东一选区立委钟佳滨坦言,物价、薪资水准变动情况已大不同,实在有需要重新检讨。

屏东地区的餐饮业者表示,相较于一般商店进货时能有发票抵扣营业税额,餐饮店向小农买面粉、鸡蛋、蔬菜等食材时,常常是没有开发票的,导致结算营业税款时没有进项发票可抵扣,税赋负担较重,甚至不得已时,可能还要进口外国食材才有发票。

他们也说,相较于30几年前,现在不仅物价涨了许多,且外送平台盛行而需分润3成,导致他们利润所剩无几,若最后不得已涨价,将变成恶性循环。

钟佳滨翻开规定指出,小规模营业人通常每月销售额8万元以下无须缴纳营业税、20万以下则课征1%优惠税率。然而,依照财政部当年函释,每月营业额20万元的标准是1986年所公告,至今已经过37年,物价、薪资水准变动情况已大不同,实在有需要重新检讨。

钟归纳、盘点几项诉求建议,未来开发票门槛应该提高到月营业额50万元,免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应调整为20万元,至于20至50万的商家,则应该在有条件下给予1%的优惠税率。

但对手国民党立委参选人黄明贤表示,真正的协助创业,是要打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出口连11个月衰退、GDP保2难!谁来敢消费?更何况还可能缺电、缺水,谁敢扩大投资?钟佳滨跟民进党政府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至于钟佳滨提出的税制改革,黄明贤说,事实上根据国税局资料,每人基本生活费的扣除额早已从2017年的新台币16.6万元逐年调整,明年的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基本生活费的扣除额更将提高至新台币20.2万元,个人免税额与基本生活费免税金额调高早已行之有年,钟佳滨不必割行政院的稻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