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聲押案今晚更裁 4人到案2人裁押禁見
检调侦办台盐绿能公司光电弊案,怀疑高层与厂商共谋诈财,对前董事长陈启昱等5人声押禁见,却全遭台南地院驳回,检方提出抗告成功,发回地院更裁,台南地院今开庭,陈启昱未到已发出拘票外,台绿前总经理苏坤煌及鸿晖国际科技负责人苏俊仁裁押禁见,另台绿前副总经理郭政玮及晁旸开发负责人戴妤倩请回。
据调查,陈启昱家住高雄,院方晚间发出电子公文给陈户籍所在地桥头地检署,法官嘱托桥头地检署拘提陈到案。
南检22日指挥调查局搜索台绿总公司等10多处,讯后依证交法特别背信罪嫌、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对陈启昱、台绿前总经理苏坤煌、台绿前副总经理郭政玮,及合作厂商鸿晖国际科技负责人苏俊仁、晁旸开发负责人戴妤倩共5人声押禁见。
台南地院声押庭认为,台盐绿能虽是台盐转投资成立的公司,但两家公司应分别属独立公司法人,台绿并非证券交易法中所称已发行有价证券公司,且检方也未具体指出台绿不合哪些营业常规,不符合证券交易法。
检方25日提抗告指出,陈启昱、苏坤煌犯案时分别为台盐实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身分,而台盐与台绿是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关系,台盐具实质控制权,且陈启昱等人为达利益输送或掏空公司目的,共谋设立鸿晖公司、及主导成立台绿公司,进而以台绿名义作不合营业常规及不利益交易。
台南高分院28日认为,应再详查陈启昱在任时,是否使台绿作不利益的交易,撤销发回南院更裁。
台南地院晚间裁定,台绿前总经理苏坤煌及鸿晖国际科技负责人苏俊仁裁押禁见,另台绿前副总经理郭政玮及晁旸开发负责人戴妤倩请回。记者邵心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