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二市场卤肉摊命案 5恶煞二审改判不到2年
桃园市天道盟林姓男子,2021年在台中市第二市场用餐,因认错人持皮带刀杀害黄姓男子,同伙5人被捕,经二审判决,分处1年8月到1年10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王煌忠台中传真)
桃园市天道盟正义会林姓男子,2021年6月间伙同10名友人南下台中市,到知名卤肉饭摊用餐时,仅因认错人引发误会,林男等7人竟持皮带刀等杀害黄姓男子,林男案发后逃逸,同伙5人被捕,检方依杀人罪起诉。不过,一审认为无杀人犯意,改以聚众斗殴罪判处2年徒刑;二审27日判决,改判徒刑1年8月到1年10月不等。
检警调查,2021年6月23日1时许,32岁林男与31岁胞弟、27岁游男及31岁谢男等10人,从桃园等地到中市夜店饮酒狂欢,清晨6时21分许到中市第二市场知名卤肉饭摊吃饭,谢男误认同在店内用餐的黄是认识的友人,遂向其打招呼,因黄反问:「我们认识吗?」双方留下芥蒂。
随后,黄打电话邀约朋友来吃早餐,林等人误以为他打电话「烙人」助阵,林等7人即出手痛打黄及在场友人等3人,现场塑胶椅、工业电扇等物品齐飞混战,林甚至持皮带刀刺杀黄,导致伤重送医不治。
辖区警方获报到场,当场逮捕5人,持皮带刀的林男及温男已趁隙逃逸,辗转潜逃对岸;落网5人均指证林持刀刺杀黄,但5人却视若无睹,显有不确定杀人故意,检方依杀人罪起诉。
不过一审法官认为,落网5人否认有杀人犯意,且双方为口角细故冲突,原本不认识也无仇怨,无从预见林会持皮带刀气愤杀人,改依聚众斗殴罪判刑林男胞弟等5人各2年徒刑。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法官维持一审认定,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改判谢男等4人各1年8月徒刑;林男胞弟则因为是累犯,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