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人夫氣妻2年不行房 要歡愛得付500元…法官判准離婚

台中市一名男子在2014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他控诉妻子,结婚3年后,妻规定每月仅能行房1次,2019年后则拒绝与他行房,甚至行房或与妻子说话,都要被妻子要求收500元费用,妻子还在家人面前批评他「性无能」,他应妻子要求,将房地产预告登记在妻子名下,但妻子仍态度冷漠,认为婚姻以生破绽,诉请离婚,二审维持原判,判二人离婚。

判决指出,台中市一名男子在2014年初结婚,育有两名子女。人夫指控妻子,从2017年7月起无故不同房,还规定「每月行房1次」,2019年10月开始,就完全不与他行房,还批评他「太胖」、在家人面前批评他「性无能」,他欲与妻子沟通,妻子都置之不理。

人夫在2021年向台中地院诉请离婚,妻子才承诺愿意改善夫妻关系,他撤回诉讼后,还应妻子要求,将房地产办理预告登记给妻子,未料妻子又故态复萌,恢复冷漠态度,还告知他,每次与妻子说话或行房,都需付款500元,他在2022年提出离婚诉讼时,已有2年没有跟妻子交谈,都是透过LINE、简讯联系,婚姻已生破绽,难以恢复。

人妻则说,丈夫说的不是事实,二人婚姻症结点在行房次数与缴纳房贷问题,她个性保守,无力配合丈夫频繁行房要求,请求法官驳回丈夫诉请。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人妻坦认每年仅行房8至10次,2022年初后,更是未再与丈夫行房,夫妻虽有做婚姻咨商,但双方都各自坚持己见、固守自己立场,对他方多所埋怨与指责。

法官也说,双方在同一屋檐下,竟长达逾2年未与他方当面直接对话,仅以讯息交代未成年子女照护等必要事项,未见何人愿先释放善意打破僵局,改善、修补彼此关系,以谋婚姻破镜重圆,夫妻互动极为冷漠,感情淡薄疏离,夫妻情分实已荡然无存,因此二人婚姻已生破绽,难以回复,判准二人离婚。

全案上诉台中高分院后,仍维持一审认定,驳回人妻上诉,仍可上诉最高法院。

台中市一名人夫指控妻子两年不行房,甚至要收取行房费500元,台中高分院判准二人离婚。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