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160危楼未成立管委会 辅导2年后就开铡

桃园市8楼以上且没有管委会的大楼约有160栋,若经建管处辅导2年仍拒不成立管委会,每户将开罚4万元。(蔡依珍摄)

高雄城中城大火烧出老旧建物问题,立院去年修法明定危楼未成立管委会,最高每户罚20万,桃园市8楼以上未成立管委会的大楼有160栋,市府除专案辅导,也鼓励住户申请公寓大厦修缮补助,最高可达30万元,希望透过第一桶金改善住宅安全,若辅导2年仍拒不成立将开铡。

桃园市建管处长邱英哲表示,有些老旧社区因为欠缺管理,导致有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的隐忧,尤其是高楼层的公寓大厦需要较高规格的安全防护,例如防火门、灭火器、紧急照明灯、发电机等攸关逃生避难的设施、设备。

邱英哲说,若没有管委会运作,就难以改善日渐颓坏的公共设施,住户也会住得很不安心,市府今年编列4688万元公寓大厦修缮补助,并特别提高公安、消安的补助金额,像是消防安全的三灯二器(紧急照明灯、避难方向指示灯、出口标示灯、灭火器、住警器),都可以申请补助。

邱英哲表示,8楼以上且没有管委会的大楼,全市大约有160栋,如果住户主动通知建管处协助大楼成立管委会,建管处会列案专案辅导,让大楼在最短的时间内成立管委会,并且可以申请10万至30万元的「第一桶金」来改善大楼安全。8楼以上、有管委会的大楼,也可以申请5万至15万元来改善大楼安全。

邱英哲不讳言有萝卜也有棒子,建管处配合内政部去年针对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的修法,将优先清查列管的3类建筑物:「11楼以上」、「没有管委会」、「公共安全或消防安全不合格」,凡是3类全中的大楼,会主动通知住户、积极辅导成立管委会,并且指导改善公安、协助申请补助。

邱英哲强调,通知日起2年内为辅导期,若经建管处辅导仍拒不成立管委会,将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49之1条裁罚住户每户4万元,且得连续罚。

邱英哲重申,处罚不是目的,协助改善大楼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提升优良的居住环境才是本意。如果在改善过程有任何疑义都可以向消防局、建管处洽询,协助改善居住安全,帮助社区步上良善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