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移灵辟春日路 继承得借钱缴税

桃园市桃园区春日路46年前以移灵为由征收铺路却未付钱过户,如今地主凋零,儿女继承却得面临高额遗产税,尤其小桧溪重画路段地价水涨船高,后代甚至得借钱还税。(蔡依珍摄)

桃园市春日路以移灵为名铺路长达46年,却未征收土地,仅给地上物拆迁费就编定为非公设保留地,近年地主陆续凋零,后代继承却得借钱还税,议员郭丽华吁市府厘清产权、还权于民。

桃园市长郑文灿坦言是历史留下的问题,也确实有部分未征收,抵税将专案讨论,在法规许可范围内最大化程度照顾民众。

议员郭丽华说,已故前总统蒋中正1975年离世时,为移灵慈湖,先付部分地上物拆迁费,诱骗地主签订同意书后,只花15天就铺设完成台4线春日路,没想到当初高喊「隔年编列预算」,地主们一等就是46年,土地征收费至今一毛未见,却因当年有领到部分款项,所有权仍在地主名下,却被列为非公设保留地。

郭丽华说,如今部分地主年纪大凋零,后代继承土地,明明就是道路用地,无法买卖却列入遗产计算,随着土地价值增长,尤其像是小桧溪重画路段,公告现值水涨船高,儿女面临高额遗产税,但该地「有价无市」,甚至得借钱来还税,让后代情何以堪,呼吁市府正视问题。

郑文灿表示,春日路现况为台4线省道使用,坦言有部分土地当年公路总局未征收完成,地主在移转要缴增值税、继承时也要缴遗产税,并不合理。由于当时采用《土地法》而非《土地征收条例》,后续地主移转给工务局养工处管理时,纳入未征收清册也有一定程序,市府已召开数次专案会议讨论,将针对未完成征收个案审慎处理,比对当时地价及征收费用,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保障民众权益。

工务局长赖宇亭说,经公路总局确认代管结果,确有几笔土地未有交易行为,土地价金待整理后,将进行专案报告后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