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籍儿童申办中国旅行证须知
近来,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籍儿童到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申办中国旅行证人数增加,但许多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要求不了解,影响申请进程。鉴此,公署领事部提醒申请人递交申请前,阅读公署办证须知(如下),备齐申请材料,按要求递交申请。申请人可在公署官网http://www.fmcoprc.gov.hk/chn/lsxx/zgrzj/t1396613.htm下载表格、在线预约申请。
一、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请表》(儿童用)1份,可由儿童父母代为填写并签名。
3、儿童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如有)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4、出示儿童外国护照原件,提交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出示香港入境条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5、出示儿童出生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6、出示父母双方所持护照或其它旅行证件原件,提交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注意事项
1、儿童须由父母陪同申请并接受面谈。如父母一方不能前来,应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方陪同办理;单亲儿童,父/母另需出示有关证明(如离婚证明等),提交复印件1份,如无证明,提交书面声明1份。
2、如儿童系首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另需出示父母结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非婚生儿童除外)1份;出生证须先办妥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并出示出生时中国国籍父母外国签证、居留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国内出生除外)。
3、提交的复印件供审核存档,不退还申请人。
4、通过申请护照/旅行证在线预约(http://ppt.mfa.gov.cn/appo/)预约申请,凭下载打印表格并按要求备妥相应材料,优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