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狼師性騷男學生遭解聘一路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再駁

高姓男子原为中部某校所聘体育教师,2020年遭检举涉犯性骚扰,校内性平会决议解聘高男,经校方通知,高男不服,向县市政府诉愿未果,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一路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审结再度驳回高男上诉。

判决指出,高男2020年6月22日遭检举涉有性骚扰情事,校方为此召开性平会调查,认定高男执教期间曾触摸男学生乳头、生殖器等,决议依教师法、性别平等教育法等规定解聘高男,经通知,高男不服,向县市政府诉愿后被驳回,又提起行政诉讼,以「双方未有生理反应应属无意间触碰」「学生访谈证词不合理」等,请求判决撤销诉愿决定及县市政府解聘函文。

一审法官认为,依据当事学生指述及其他学生证词,高男已构成性平法所称性侵害行为;经检视,学生证词并未发现有高男所指遭诱导询问或反应不合常理之处,反倒是高男部分主张不合理;校方依法决议解聘高男,且终身不得聘认为教师,于法相符,驳回高男上诉。

高男持续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审结后认为一审结论无违误,教师只要经学校性平会或依法组成的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有性侵害行为属实,且不以经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程序确定其有罪为必要,即可免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学校直接报请主管机关核准解聘,并当然发生终身不得聘认为教师的法定效果。

最高行政法院。记者曾原信/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