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署回应协会抗议 11月起每周公布入会人数   

国体争议协会誓师连署抗争。(图/记者杜奕君摄)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

对於单项协会本日发起之活动与表达之诉求,体育署回应说明如下:

一、有关质疑违法滥权部分:修正国民体育法业于106年9月20日经总统公布,其第38条规定修正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协会须依规定修正章程,并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进行理事监事改选。

体育署基于协会在法定完成时间急迫下,要办理包括研修组织章、受理及审理新会员加入、召开会员大会事项众多,因此参照内政部订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章程草案范例」之作法,兼顾国体法规定、人团法规定、国体法修法意旨及协会实务运作面向研拟章程范本供协会参考,以节省协会之时间成本

为让各协会及早作业,体育署自9月起迄今已邀请协会召开8场次说明会,体育署署长亦于10月3日邀请协会理事长座谈,皆系为与协会充分沟通、说明。此外,协会如果对章程范本有无法参纳之困难,仍可提出具体理由与说明并与体育署讨论,体育署尚无要求协会需全盘接受,或不给调整协调空间之情形

体育署承担体育改革重责,研拟之章程范本自应展现明确之政策理念,始能引导及协助协会以有条不紊的步调,有尊严的回应外界的质疑与期待,完成改革与法定之要求,体育署与协会长期共同努力为台湾体育拚搏,但体育署身为体育行政主管机关,在秉持国民体育法精神,呼吁各协会共同努力,达成全民对体育改革的期待,建立一个符合社会各界所殷切期盼,促使体育团体良善治理的新环境。

跆拳道协会理事长许安进(右)表态失望不再争取理事长。(图/资料照)

二、理事长直选可回应各界对协会民主化的期待民主是时代潮流,体育署提出理事长直选产生作法则是最直接的民主方式,并非「假民主之名,行清算之实」,而是以落实组织开放并兼顾体育运动专业考量,让参选理事长的人,能够透过提出该项运动未来推展之愿景理念及具体政见,争取全体会员支持及认同,并且搭配国民体育法所规范内外部监督机制,如对外公告财务收支情形及完备会计师签证等,使协会真正落实改革及有效良善治理,以获得国人肯定及支持。

三、预报名资料不会事前筛选体育署补助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设置个人会员申请预报名专区,也是为分担各协会改选工作的考量,对于有人质疑,申请资料会由体育署先筛选,实是谣传。国体法规定各协会应开放人民参与,申请加入个人会员者之资格,无正当理由者将不得拒绝,因此,体育署实无就会员资格筛选之需要。此外,为让各界了解会员预报名情形,体育署将自本年11月开始每周公布一次各协会最新报名人数

▲体育署副署长林哲宏解释质疑。(图/记者杜奕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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