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妻签下120万元和解 小王反悔称受骗..结局GG

丈夫逮到妻子男同事同睡。(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刘姓男子和已婚的彭姓女同事同居时,遭到彭夫抓奸在床,随即到派出所签下120万元和解书,且允诺3天后先赔偿80万元,结果事后两人拒付款,遭彭夫提告通奸并索赔!但两人后竟辩称是因为受骗,才会签下和解书,不过,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双方警局谈判小时,显经审慎考虑,并非受骗,须依约先赔偿80万元。

据《苹果日报》报导,彭夫和妻子结婚后育有一女,去年却发现妻子疑外遇,找征信社跟监,果真逮到妻子和小王同睡一床,3人随即前往派出所签下「妨害家庭和解书」,约定两人须先赔80万元,才同意放弃提告,但至今两人仍未赔偿,怒告两人通奸并请求依约赔偿。

而刘姓小王和彭女辩称,是征信社人员突然冲入,诈称他们两人是通奸现行犯,且有警察在楼下等候,要逮捕,还被威胁说会留下前科,后来检方将他们不起诉,认为当时被骗才会签和解,因此要求撤销和解书,并拒绝赔偿。

针对两人辩词,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刘男、彭女自愿到派出所,才签下和解书,全程没有被逼迫,加上有邻居作证,因此,两人交往已逾越正常友谊关系,当天签下和解书应已经过审慎评估,若有被胁迫,则应会向警方求援,因此不采信辩词,需先赔偿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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