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鲜肉恋上熟女人妻「激战抓包」惨签200万和解 后悔:4万薪赔不起…
▲黄姓工程师因遭抓奸而签下200万和解,最后因无力偿还而请求法官减免。(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Pixabay)
新竹1名小鲜肉工程师与人妻主管在饭店偷腥遭抓包,为避免后续刑、民事责任,在当下签下200万和解金赔偿,事后却因无力支付而反悔,请求法官减免。法官认审酌,黄男遭抓奸签下和解难免焦虑失去冷静,参酌其薪资、财产,赔偿200万实属负担过重,也有失公平,人夫恐有获取暴利情事,判黄姓工程师只须赔偿100万元。
据判决,竹科黄姓工程师与大他17岁的已婚女主管发生婚外情,由于女主管丈夫也与他们在同公司任职,经由办公室耳语流传才惊觉自己可能被戴了绿帽,进而委托征信社跟监,并在台北市某饭店捉奸成功。黄姓工程师当下签了200万赔偿金,事后却因无力负担而向法官请求减免。
黄男向法官表示,自己仅是大学毕业的平凡工程师,月薪月4万多元,名下也无财产,协议和解金的200万与其他妨害家庭的数十万和解金相差过大,因当时事发突然,自己也无经验,无法客观判断,才会情急下签下和解,但回头过后却认为有失公平。
黄姓工程师的辩护律师也表示,当时他们一伙人冲出就说「你们已涉及通奸及妨害家庭罪」,黄男吓了一跳,更担心恐面对高额赔偿或牢狱之灾,才会失去冷静判断,符合民法的「急迫」要件,且黄男年纪轻,欠社会历练,更非法律专业人士,对于妨害家庭和解金、赔偿金或刑责,完全没经验。
人夫向法官表示,黄男是一名成年人,并非初出社会的毛头小子,对和解内容应有一定的理解力,且当时黄男坦承犯行,为了避开民、刑事责任才签下200万的协议和解金,过程也于公开场合签署、全程录音,黄男还主动提出「保密条款」,难以认定他是出于急迫、轻率、无经验而签下的协议书,应予以驳回请求。
法官认,黄男与人妻交往遭抓奸而签下协议书,此乃为解决黄男妨害家庭通奸行为的民刑事责任,而人夫遭侵害的配偶人格权,除依法可提刑事,也可主张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法官审酌,黄男饭店幽会人妻遭抓奸当下精神焦虑不安是为常情,避免民、刑事告诉而签下和解,情势很难说不急迫,参酌双方薪资及财产,认黄男赔偿200万负担过重,现要强令覆行,客观上显失公平,人夫有获取暴利情事,因此黄男要求减轻给付有理,判黄男应减经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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