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控偷拍短裙妹照片达4G!没拍到「神秘三角洲」不能起诉…检改请法官没收手机
▲赖男无聊没事就在路上偷拍穿着短裙短裤的女子大腿。(示意图/CFP)
台北市赖姓男大学生,5月间在捷运车厢内疑似用手机偷拍短裙女子,被警察逮捕后,经检察官送请还原手机,发现里面有多倒数不清的偷拍照,不过大多只是在短裙、短裤妹的大腿,虽有4、5张内裤,也无法辨识找到被害人提告,台北地检署1日只能处分不起诉赖男,但是赖男明显用手机来犯罪,检察官另外向法院声请将手机没收。
赖姓男大生是在5月间,在台北捷运板南线的车厢椅子上,拿着iPhone手机的角度奇怪,被坐在斜对面的窄裙OL察觉有异,立即报警逮人,在等待警方到场期间,赖男又看起来在紧急删除照片的动作,立即被依妨害秘密罪嫌现行犯移送法办。
▲赖男说自己以前没甚么兴趣才会偷拍女性大腿,现在跟朋友出去运动已经洗心革面。(示意图/达志)
检警初步勘验发现,赖男在捷运车厢拍的OL照片中,只有裙子以下的腿部,没有触及隐私部位,但为了确认犯行,送北检数位采证还原手机内档案,跑出一大堆的照片,有各式各样、或远、或近的女性腿部照片,图档多到用电脑开启资料夹时,还会出现当机LAG情况,「几乎可以存满1张4G的DVD」。
检察官传唤赖男说明照片来源,原本打扮随兴、不修边幅的赖男,再次出庭时已经修过头发,充满阳光气息,他坦承,平常因为无聊,会在路上或捷运等公共场所拍这些照片,都留做自己观赏,案发被逮之后,朋友劝他都没有正当兴趣,才会弄这些东西,开始找他出去运动,努力洗心革面。
▲检方认定手机是赖男用来偷拍并存放女子隐私内裤照的犯罪工具,向法院声请没收。(示意图/记者刘昌松摄)
检察官考量,虽然赖男未经同意,四处偷拍女性行为不可取,但是包括一开始报案的捷运上OL在内,几乎都只是拍到女子大腿,虽有4、5张拍到女性内裤,但无法辨识、找到被害人询问是否提告,因此只能依法不起诉,不过拍到内裤的部分已经触法,检察官认定手机就是赖男的犯罪工具,还用来存放犯罪所得的隐私照,因此另外向法院声请没收这支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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