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短裙空姐PO脸书遭告 检:「双腿夹紧紧,没拍到那个」不起诉

蒋姓男子今年4月搭机途中,以手机拍摄坐在对面空姐照片上传脸书却挨告。(意图/取自视觉中国CFP)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蒋姓男子于今年4月间搭机飞往香港途中,因其座位与空姐正好面对面相望,蒋私下以手机拍摄照片,再将照片上传至「大家一起FUN民航客机」脸书社团,但照片中却将穿着短裙的空姐大腿内侧隐私部位清楚呈现,空姐怒而提告,蒋男辩称这个座位感觉很尴尬,且只拍颈部以下位置,没有刻意拍摄隐私部位;检方认为无妨害秘密主观犯意,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今年4月8日上午8时许,蒋姓男子搭乘华航班机飞往香港,飞机起飞前发现,空姐正坐在其对面,两人相距仅数公尺,蒋男趁机偷拍空姐照片,并上传至「大家一起FUN民航客机」脸书社团,表示这个座位真是尴尬,但后来空姐查出被拍照片里的女主角还挂有名牌就是她本人,且拍摄到其大腿隐私部位,质疑蒋男涉嫌妨害秘密因而提告。

蒋男在侦讯时辩称,他上传脸书是觉得与空姐面对面坐感觉很尴尬,当时拍摄照片角度为拍摄脸部以下位置,而且机舱内属于公共场所,并无妨害秘密意图。

检方认为,依据刑法第315条之1妨害秘密罪系为保障隐私权条文所谓「非公开」,系指不对公众公开而具有隐密性,所谓「身体隐私部位」系指个人在主观上不欲为他人所看得见之身体部位,另外,蒋男拍摄位置与空姐之间并无布帘拉门等适当设备区隔服员与一般乘客使用空间界线,难认非公开场所,空姐当时双膝并拢,未摄得隐私部位,蒋男无妨害秘密之主观犯意,侦结予以蒋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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