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募兵扩新制 未来服役满4年就享有「荣民」权益

▲为了扩大募兵,退辅会规划新制,让服役满4年的官兵能享有「荣民服务。(图/取自国防部发言人脸书)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为了推动募兵制,退辅会规划「分类分级退辅措施」,除了现有取得荣民身分者以外,另外还扩大将志愿服役4年以上、未满10年的退除役官兵纳为新增服务对象,同样可享有就学、就医等服务,追溯自今年3月1日开始。

过去服役满10年才具有荣民资格,可享就学、就医、就养安置及急难救助辅导权益,但为了推动募兵制,退辅会增加诱因,规划新的制度辅导会19日指出,「分类分级退辅措施」将依据《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第3条之1所订定,将「退除役官兵」分为两类。

退辅会指出,第一类退除役官兵是指「服役10年以上」、「因战、公致身心障碍」及「参与国家重要战役」者,亦即一般所称之「荣民」,其辅导安置作法及各项权益维持不变;而新增的第二类退除役官兵服务对象是指志愿服役4年以上未满10年者,依服役年资区分一至六级,提供6年至16年不等之辅导期限

退辅会强调,「分类分级退辅措施」主要在于将志愿服役4年以上未满10年的退除役官兵新增为服务对象,但并非等同于「荣民」,第二类退除役官兵资格条件、辅导权益项目及辅导期限与第一类的荣民不尽相同,且第二类并不包含就养安置服务。至于荣民相关的辅导安置作法完全没有改变,「荣民」的权益也不受任何影响。辅导期限自退伍之日起算,期限内可依相关法令规定申请就学、就业、就医(无职者至荣民医疗体系就医可免挂号费)及急难救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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