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所得免税额放宽 每人起码少缴千元

财政部表示,因应物价上涨超过3%,全面调降102年度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门槛,自103年报税时适用,预估每人可少缴税上千元。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财政部表示,因应物价上涨超过3%,全面调降102年度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门槛,自103年报税时适用,预估每人至少可少缴税上千元。

财政部指出,一次领取退职所得者,领取总额在17.5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金额以下者,所得额为0。以工作20年为例,即一次领取金额低于350万者,不须缴纳所得税,相较目前的338万元,门槛上调12万元。

财政部进一步指出,超过17.5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金额,未达35.1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金额部分,以其半数为所得额,超过35.1万元乘以退职服务年资的金额部分,全数为所得额,预估每人可少缴税7500元至6万元。

即以工作20年为例,若一次领取金额超过350万元,低于702万元者,其所得税额为一次领取退休金的半数;超过702万元者,所得税额则为其所领取的退休金。

至于分期领取退职所得者,财政部表示,以全年领取总额,减除75.8万元后的余额为所得额,门槛上修2.5万元,预估每人可少缴税1250元至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