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子女成年后不能留台?内政部重申:符合条件可申请

内政部。(示意图记者杨佳颖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针对近日网路流传在台依亲居留外国人子女,满20岁后无法继续在台居留一事,内政部12日重申,类此情况已于103年4月22日修正相关居留许可办法,让未成年的外国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就可提出申请,继续在台居留。

内政部今日指出,依据「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办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如外国人来台依亲居留,只要符合一、曾在我国合法累计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过270日;第二、未满16岁入国,每年居住超过270日;第三、在我国出生,曾在我国合法累计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过183日等条件其中一项,在年满20岁后,仍可申请继续留台,最长可延期6年。

内政部也说,近年来我国面临少子化及高龄化的社会现象劳动参与率逐年下降,为吸引多元优秀人才留台服务,提升我国生产力国家竞争力,在外国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办法部分条文修正后,配合国家政策延揽多元人才进入台湾劳动市场,增强台湾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