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生來台實習淪廉價學工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外籍生来台实习沦廉价学工,监察院纠正教育部。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监察委员王幼玲、王美玉今天表示,去年5月新北产业园区内1家烘焙工厂,1名来台就读技术学院的越南籍女学生实习工厂工读时,遭2公尺高的层架推车压倒重压头部,送医后仍不治死亡,后续引发外籍生沦为廉价劳工争议。教育部怠于保障实习生权益、漠视实习生生命安全,监察院通过纠正教育部。

二位监委表示,教育部自2017年4月起研拟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草案,至今未完成立法,虽称在专法施行前,为强化保障实习生权益,已采取相关措施;但调查发现,学校对校外实习机构选择,几乎未有门槛及要求,怠于保障实习生权益、漠视实习生生命安全。

二位监委指出,大专校外实习专法迟未完成立法,现行法规命令又欠缺对学生实习及工读权益保障,导致校外实习与工读经常传出争议,特别是「假实习名义、行打工之实」弊端,不仅发生在境外学生,连本国学生也时有所闻。教育部虽称校外实习课程为学习的一部分,应避免实习成为工读替代管道,但实务上两者界线模糊,校外实习厂商得以运用外籍生实习来填补人力,让学生沦为廉价「学工」,教育部与劳动部均应确实检讨改进。

二位监委表示,新北市劳检处就本件重大职业灾害实施检查,不仅勒令事故现场停工,同时查有该公司至少13项违反职安法规定之缺失;但教育部与学校不仅未因本件事故重新检视校外实习机构适切性,甚至在新北劳检处尚未同意复工前,即明确表示「不更换实习厂商」,足见教育部与学校对于实习场所安全轻忽,漠视外籍学生权利。

二位监委指出,教育部虽有办理校外实习访视作业,然着重于确保专班办理品质及实习课程和学习目标的契合等,未涉及实习场所之安全,无法达成保障实习学生劳动权益与安全的效果,教育部应正视部分大专院校与校外实习合作机构互利共生的情况,以保障每位学生之实习与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