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师/错! 台湾哪是恐同的国家?

作者/王大师部落客)

也许是住在西门町,所以感觉平常生活常被两族群所包围,激发我很多写作灵感;一个是游民;另一个则是同志

每当我行走至捷运站时,都要经过红楼商圈。还记得国中时期,西门町的圆环区域是以贩售黄色漫画为主的中华商场,不久后就被拆除。前几年时,这边已成为远近驰名的同志社交场所。

感觉最近突然同志活动变多了起来,某天在步行中正运动中心时,发觉突然间被过往穿着清凉的同志族群所包围,左看、右看,然后手机滑滑,才知道那天是上演全亚洲最大的同志游行,名称定为「拥抱性/别、认同差异」。

来往的许多同志游行者肩膀上,配戴着『拒绝恐同』的贴纸。但说实在话,我觉得台湾的同志圈已十分活跃,应该很少会有人刻意的排斥同性族群。

事实上,比起美国,我认为台湾对同志的容忍度,比西方国家大的多。也许是台湾男性较为阴柔,母性掌有不小权力,台湾男生常透露出难以掩藏的『娘味』,以至于对同志不会过份排斥。

反观美国,这是个十分阳刚国度,在学校内根本不会看到女生与女生手牵手上厕所,或男性讲话扭捏的举动。因为西方人,尤其是男性,绝不愿意将自己与任何『阴性特质扯上边。

比方说,美国人经常将同志的戏谑用语如fag、gay、queer、fruit等难听字,用在缺乏勇气的人身上。一旦有人被这些标签贴上后,要翻身十分困难。这比stupid、dumbass、nimwit、asshole,甚至nigger还要低劣。

美国中部,还经常会发生同性恋者,被保守的乡巴佬们给公众处死,凌虐式的私刑,透漏出西方人恐同的DNA。由此可知,美国的恐同倾向有多根深蒂固。

另一点是西方国家属基督教文明,同性恋行为,对这个宗教外加犹太回教者而言是个大罪。义大利文但丁巨作神曲》,将同性行为贬入第七圈地狱中,天主教对同志的诅咒更为猛烈。

这点在东方的文化比较少见,甚至很多古代帝王文豪,还有断袖之癖。现代台湾的文学、电影、娱乐、以及出版品,同志的势力也日益扩大,甚至在许多地方,还可找到同志的栖息地。►►►思想可以无限大--喜欢这篇文章? 欢迎加入「88论坛粉丝团」看更多!

比方说有一次,不知同志生态的我,误闯了北部的一家温泉会馆。怪只怪我爱泡汤,这家又号称温泉具医疗效果,于是常来光顾。头几次还觉得无恙,不过经几次的邂逅后,突然发觉每当晚间入场时,都会有好几双眼睛同时盯上抹肥皂的肥嫩湿臀。

顿时间我明白了什么,当晚浑身不自在。我自认是个思想开放的人,然而当全身脱得精光时,想着有人对自己的嫩肤与肥肚有非分之想时,那种肌肉不协调感,一时间还蛮难形容的。

当然,事后我也不常光顾这家温泉会馆。我经常思考心态是否偏差,为何会有『恐同』的倾向?但我不认为我的行为是不正常的。人对他人有超同性联想时,通常会本能的采防卫措施,尤其是这家店根本没明定为同志之汤。我并未打破社会共识。

也许这就是许多异性恋对同志的恐惧来源吧,也就是同志经常给人一种『性活跃』的氛围。且这个刻板印象的准确或然率,还不低。尤其我最无法理解的是,为何许多同志游行,都将同志与性、曝露、与放荡划上等号,难道肉体就是同性恋的象征吗?是否划错重点了?

记得电影《费城》有一段,当丹佐华盛顿所饰的同志辩护律师,光顾一家超商时,一位仰慕他的正港同志试图当众把丹佐,大律师顿时从喜悦转为愤怒,他责斥就是这种大胆行径,才会让大部分的民众有恐同倾向。

这家北投温泉并非明示为同志温泉,所以公众的礼仪是尊重彼此的性倾向。过于露骨的行为均不视为适当的举措,尤其当爱同成为政治正确时,就不应该随口就将『恐同』二字摆在嘴巴;平心而论,台湾是个对性倾向十分容忍的社会。

●作者部落客王大师,原文刊载于《王大师论坛》。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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