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露天焚烧垃圾冒浓烟 海巡通报速迅灭火裁罚
▲南部分署第11岸巡队曾文溪安检所港巡人员,发现泊区鱼塭有民众焚烧垃圾且引发火势造成大量浓烟,马上协处并通报土城消防分队支援灭火。(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南部分署第11岸巡队曾文溪安检所港巡人员,8月3日上午10时许,发现泊区鱼塭小径旁冒出大量黑烟,经查为民众焚烧垃圾且引发火势,随即上前协处,并通报土城消防分队支援灭火,并由台南市环保局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予以裁罚。
3日上午10时许,曾文溪安检所港巡人员执行勤务时,发现泊区鱼塭小径旁冒出大量黑烟及浓烈恶臭,经前往查察后发现民众焚烧大量垃圾所致,随即使用灭火器控制火势,并通报土城消防分队派员协处,火势经迅速扑灭后,未造成更大灾害发生。
据了解,该民众承租泊区附近鱼塭工作,因垃圾过量无法处置,欲整理环境却以焚烧方式清理,此行为不仅会造成空气污染,也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本案由台南市环保局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相关规定予以裁罚。
南部分署第11岸巡队表示,海巡署除查缉不法外,平时积极参与环境保育工作,以尽一份保护环境之心力,并呼吁若于港口或岸际发现污染事件时,随时都可利用行动电话或市话拨打「118」海巡服务电话」,海巡署将立即提供协助处置,以控制污染所带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