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化学品 105年全面实施GHS标示

劳动部为配合「联合国化学全球分类与标示调和制度」(GHS)推动,公告民国105年1月1日起,我国工作场所化学物质之分类及标示将全面采行「GHS」制度。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为配合「联合国化学品全球分类与标示调和制度」(GHS)推动,公告自民国105年1月1日起,我国工作场所化学物质之分类及标示将全面采行「GHS」制度,以落实化学品危害分类及标示,提供劳工对于化学品使用安全知的权利,强化化学品运作之安全管理机制,并与国际接轨。

各国在过去都有自己的标示系统,在进出口物品时常有定义认知的不同,为了全球统一原则韩国已于2013年实施,而欧盟宣告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美国也将于2016年全面实施,台湾同步跟进,对于化学品业者来说,将重新分类标示。

化学品广泛用于民生用品医疗用品、汽车产品农药食品电子产品等各领域,但化学品标示不足,将造成劳工或使用者不当暴露,伤害人体健康,依ILO之统计,60%之职业病与化学危害相关,目前世界各国希望借由调和化学品分类、标示及安全资料表,传递使用者全球一致之物理性危害、健康危害警告讯息,以避免不当接触之危害。

职业安全卫生署署长傅还然表示,「职业安全卫生法」于民国102年7月3日经总统令修正公布,原「劳工安全卫生法」仅以雇主为规范对象,要求应制备化学品清单、揭示安全资料表,并采取必要之通识措施规定,为强化化学品源头管理,新法第10条明定化学品之制造、输入、供应上游厂商,亦应依规定标示并提供安全资料表,违反该规定者,将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并得按次处罚。

职安署强调,全面采行GHS分类及标示制度为我国推动化学品管理制度一重要里程碑,此外,职业安全卫生法已修正增列化学品登录管理制度,未来更可强化化学品危害预防之源头管理,保障工作者使用化学品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