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雇外配、陆配 三读修法强制提拨退休金
▲外配、陆配在台工作投劳保约3.1万人,修法强制雇主须提拨退休金。(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未来聘请外籍、大陆籍配偶工作必须提拨劳工退休金!立法院院会31日三读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获准居留而在台工作的外籍或中港澳配偶,雇主须强制提拨退休金,违法未提拨雇主可处新台币2万至30万罚锾,并可按月处罚。
三读修正条文明定,劳退条例适用对象,为适用劳动基准法的中华民国籍劳工,及在中华民国境内设有户籍国民结婚,且获准居留在台工作外国人、中港澳居民,及与其配偶离婚或其配偶死亡,依法规定得在台继续居留工作者。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总经理罗五湖在条文初审时表示,目前在台工作有投保劳保的外配约1.7万人、中港澳配偶约1.4万人,修法后就能直接适用新法。
修法后,雇主如果没有继续按月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处新台币2万以上30万以下罚锾,并可按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