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关约聘雇人员纳入「劳退新制」 提拨可抵税还享基金效益
▲劳动部同意让约聘雇人员7月起,新增加入劳退新制的选项。(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全国公务机关、学校约有3万名约聘雇人员,过去极力争取适用《劳基法》却迟迟尚未有结果,不过劳动部首度松口同意,从今(2018)年7月起可以选择适用劳退新制,或沿用原先的存离职储金,而7月1日到职的约聘雇人员则一律强制提拨至劳退新制专户。
根据「各机关学校聘雇人员离职储金给与办法」,聘雇人员须按月自行提拨6%,政府提拨6%的退休金到机关学校自行在银行或开立的专户储存,一共12%入帐户。不过约聘雇人员仍然不适用《劳基法》,外界质疑约聘雇人员的退休权益缺乏保障。
▲约聘雇人员是否纳入《劳基法》,劳动部则尊重铨叙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权责。(图/记者纪佳妘摄)
劳动部表示,今年7月1日后到职的约聘雇人员强制加入劳退新制,而7月1日前到职的约聘雇人员可选择是否加入劳退新制专户,且在11月27日前做出决定,一旦决定移入,就不能改变,强制自提薪资6%,最大好处是可以享受劳退新制基金所带来的效益。此外,原先自提离职金不能扣税,未来可以抵税。
至于约聘雇人员是否纳入《劳基法》一事,劳动部表示,约聘雇人员是依「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聘用人员聘用条例》等晋用法令,主管机关为人事行政总处与铨叙部,与与《劳动基准法》的「雇佣关系」性质有差异,因此劳动部尊重主管机关铨叙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