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抚新制三读 明年7/1后新进公务员确定提拨制

立法院。(本报资料照/黄婉婷摄)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法,规定民国112年7月1日以后初任公务人员的退抚新制,由确定给付制改为确定提拨制,并设立个人专户,提供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于5月9日初审通过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法草案,但包括现职公务人员(旧制)能否转换到新制等关键条文,在场立委未达成共识,因此保留交党团协商。朝野党团于13日、15日两度协商,无法取得共识。

立法院会今天处理前,朝野党团再度协商并达成共识,共同提出修正动议且三读通过,当中并无现职人员可转换到新制的规定。

此外,三读条文规定,公务人员在任职期间,与政府共同按月拨缴退抚储金费用,强制提拨费率为15%;其中由公务人员负担35%,政府负担65%,公务人员也可自愿增加提缴金额到个人专户,每月上限为5.25%。提缴退抚储金费用,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收入课税。

三读条文规范,退抚基金管理机关应自行或委托金融机构或专业机构,设计不同收益、风险的投资标的组合,供公务人员自行选择。

同时,为确保较不谙投资理财的公务员权益,三读条文规定,如果公务员择定风险最低的投资工具,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不得低于当地银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有不足,由国库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