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享優稅 兩個注意
为加速危老重建保障居住安全,政府提供地价税、房屋税减免等优惠,不过,地税局提醒,仍要留意条件限制,以免被取消免税优惠。
危老条例规定,土地在重建期间无法使用免征地价税;建筑物重建完成后,地价税及房屋税减半征收两年,自然人所有权未移转,最多可延长房屋税减半十年。
欲申请优税者要注意相关限制,以免错失资格。首先,最常见的错误是所有权转移,重建后两年内,地价税、房屋税均享减半征收,两年过后,只要十年内所有权人均未转移,仍可继续享优惠,但若起造人死亡或转移第三人,次月起取消优惠。
第二,面积超过限制,无法享有地价税减免。地税局解释,为促进都市土地整体规划利用,合并邻接的建筑物基地或土地面积可一并申请纳入重建计划范围,不过当受惠合并的邻地,大于申请重建面积的部分邻地,就不能纳入减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