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罰 增加事故風險有多大?

交通部抛微罪、民众检举不记点,部长王国材表示,道安跟民怨必须找到一个平衡点。记者朱冠谕/摄影

因交通安全问题近年来持续严重,行政院希望透过严格执法来改善,而在去年六月底再次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但修正前未与外界充分讨论沟通,实施前也未向民众完整宣导提醒。修正后民众检举与迳行举发的违规都会被记点,一年被记十二点将吊扣驾驶执照二个月,引发许多民怨,尤其是职业驾驶。因此,交通部目前参考「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中微罪不罚的精神;如第十二条超速十公里以内、吐气酒精含量在○点○二毫克以下、载货超重十%内不罚等,朝民众检举不记点、罚锾一二○○元以下违规不记点方向进行规画。

首先,建议应具体说明,超速、酒测及超重微量不裁罚原因,是因为量测仪器会有误差范围而不裁罚?还是因其影响交通安全较小而不裁罚?如是影响较小而认定是微罪,应有分析认定依据才能得到认同,未来不记点的所有违规项目认定亦应如此。

交通部未记取去年修正实施产生极大争议的教训,只在三月四日与相关民团进行一次讨论,就决定微罪不记点的规画,并在今天要由行政院会通过送立法院审议。其中包括临时违规停车、违规停车、机车手持行动电话等,拟列微罪不记点。另外,现行因道路环境导致之违规临停及停车,导致机车驾驶人未依规定行驶车道罚九百元,但拟免记点。

任何交通事故发生都有因果关系,是否能用罚锾金额高低来判断违规轻重?如违规停车因罚锾较低而定义为微罪;而因道路违停,机车未依规定行驶车道也是微罪,导致其未能与其他车辆保持行车安全间距,极易发生严重事故。这一连串的相关违规,因微罪不罚而增加的事故风险,不容忽视。

目前交通违规取缔产生争议的主因,在于道路交通工程未从需求导向规画设计,且未能因应问题进行滚动式检讨修正。因此交通违规成为日常。当初交通执法因警力不足而开放民众检举,当违规民众被检举后觉得冤枉不公平,也加入检举行列,产生恶性循环甚至民众对立。除了交通工程尽快改善外,仍应回归到由地方政府规画的常态性执法。建议在社区内,透过先劝导再检举的方式协助执法;在道路的路口及路段,则可透过科技执法先宣导再取缔的人性化方式,另配合警方不定期的驻点执法,应可得到民众认同配合,从交通管理3E有效改善交通安全。

此次修法,不仅是平衡道路安全与民怨,应以能有效改善道路安全为目标,不要在看守内阁期间仓促送立法院审议。应全面检讨各违规项目的事故危险严重性,调整对应的罚锾及执法方式,并与社会各界沟通说明。

分析过往各式路口事故,主因是车辆行经路口未适当减速慢行,导致遇横向来车或行人时未能即时停让而肇事。其实在「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都有相关规定与罚则,若此次修正能订出减速方式,例如先松开油门再视情况适当减速,并明确违规认定、罚锾与执法方式,相信应可有效改善路口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