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谁该负责监管社群媒体?
社群媒体的监管议题受到各国高度关注。图/freepik
在社群媒体出现一系列病毒式诈欺影片以及有争议的影音文字后,社群媒体的监管议题受到各国的高度关注。社群媒体刻正取代出版商、广播新闻业与广告商,尤其是有关网路诈欺的议题,已经使社群媒体成为更大的主战场,那么究竟谁该负责监管社群媒体?
■诈欺横行,欧盟、英澳认定平台业者有管理责任
欧盟、英国与澳洲政府认为管理诈欺影音,是平台业者本身的工作,但Meta(脸书)创办人祖克柏则认为政府及其相关机构才应该承担更多责任。德国与欧盟的新立法要求社群媒体平台必须对传播「仇恨内容」负责。如果社群媒体业者未能迅速删除明显不当内容,他们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平台负责人负有一定刑责。这一波立法让许多人担心可能吓跑科技巨擘,因为这种立法在理论上听起来很合理,但它可能会限制言论自由。
由于诈骗集团会不断地寻找法律漏洞,并躲避人工智慧(AI)关键的扫描与检测,因此,仰赖演算法自动监管社群媒体上千奇百怪的内容,仍是AI难以独力完成的任务。
当前社群媒体上的问题言论,仍需仰赖使用者的「报告」指出不适当或具有冒犯性,因此,需要线上社群大众进行一定程度的报告才能实现公民正义,但是诈欺集团也会利用人头帐户来进行反向检举,造成 劣币除良币现象。
■防止恶意讯息vs.维护言论自由
越来越多国家认为政府应该有效监管社群媒体,认为社群媒体就应该像公用事业一样受到监管,因为依赖社群媒体进行自我审查的机制,看来无法有效控制社群媒体的不良发展,社群媒体上不断可以看到假影音陷阱,坑杀被害人的画面,政府却束手无策,即使用户与企业关注假冒粉丝的动态,仍难以有效举报那些恶意仿冒的内容。
自德国2018年通过《网路执行法》NetzDG以来,至少有13个国家,包括委内瑞拉、澳洲、俄罗斯、印度、肯亚、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参考NetzDG的监管结构提出或颁布了法律,并指定网路通讯传播的监管部门,使社交媒体平台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非法内容承担审查责任。虽然德国科隆行政法院裁定,这个原本想遏制网路仇恨言论的《网路执行法》关键条款已经违反欧盟公民自由法。不应要求社群媒体平台主动删除与特定刑事犯罪相关的非法资料,例如谋杀威胁、煽动恐怖攻击、儿童色情和极端主义宣传。
德国法院认为,该法律违反了《电子商务指令》中规定的原产国原则,德国立法机构不能主张这项原则的例外,该法在德国和海外受到严厉批评,因为NetzDG将监管权力授予私营公司可能导致无害贴文被删除,从而损害了言论自由。
最近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旨在打击「假新闻」和错误讯息的法律也明确提到采用NetzDG的概念,对未能迅速删除内容的社群媒体平台处以高额罚款,新加坡同样参考德国模式而于2019年5月通过《防止网路虚假资讯和操纵法案》,授权政府命令平台更正或禁用内容,如果平台不遵守规定,将处以巨额罚款。
■指定专责机构监管社群媒体大势所趋
法国针对类似的修法,经法国宪法委员会审查后,也认为要求私人企业判断使用者之言论是否为明显涉及非法,违反宪法保障之言论自由,因而宣告该条款违宪无效。目前倾向授权法国高等视听委员会(CSA)成立的线上平台监理部门,加强对网路平台采取更严格监管之态度,由以上各国立法趋势可以看见,指定专责监管社群媒体之机构,加强监管已是各国社群媒体治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