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新制上路在即!虛擬資產服務未登記 最重處以有期徒刑

金管会14日宣布,洗钱防制法新制将在近期发布上路,未依规定向金管会完成洗钱防制登记者、又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最重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科500万罚金,法人违反最重科5,000万以下罚金。示意图。图/AI生成

金管会14日宣布,洗钱防制法新制将在近期发布上路,未依规定向金管会完成洗钱防制登记者、又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最重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科500万罚金,法人违反最重科5,000万以下罚金。

「洗钱防制法新制」为今年7月31日,通过洗钱防制法第6条,增订VASP登记制及非法业者的刑事责任,目前正在等待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后,正式上路。

金管会证期局主秘尚光琪指出,统计至今向金管会完成洗钱防制法声明为26家,但子法公布实施后,相关业者还是必须再重新向金管会申请登记,何时可以开始登记,进度必须等行政院公布后。

另外,根据金管会掌握最新进度,今年12月底前,虚拟通货商业同业公会(VASP公会)将陆续完成自律规范订定,目前已完成上下架审查、客户保护、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自律规范;预计于11月底前完成打击诈欺犯罪作业、资讯系统及安全管理、资产分离保管自律规范,今年年底前完成现金交易作业管理自律规范。尚光琪补充,公会将会分三阶段发布自律规范,第一阶段自律规范已经对外发布,登记制开始实施后,后续阶段将会尽快发布。

洗钱防制法规定虚拟资产相关服务有5种,第一,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间交换;第二,虚拟资产间交换;第三,进行虚拟资产移转;第四,保管与管理虚拟资产或提供相关管理工具;第五,参与及提供虚拟资产发行或销售相关金融服务。

金管会表示,VASP洗钱防制登记新制对未完成洗钱防制登记之虚拟资产业者课予刑事责任,期透过强化VASP之监督管理,以降低虚拟资产遭利用于洗钱与资恐之风险,并符合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ATF)评鉴方法论之标准。

金管会提醒民众,虚拟资产属新兴且高度复杂之商品,社会大众从事相关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其运作模式,并注意其风险。金管会将持续参考国际组织及各国主管机关之监理发展方向,持续精进我国对VASP之管理架构,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并维持我国虚拟资产市场之稳定、透明及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