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尘暴经验!中市拟新草案 千人以上活动需提安全计划
去年新北市八仙尘暴造成五百多人严重烧烫伤,台中市政府除了成立烧烫伤中心协助受伤民众复健外,市府消防局拟定《台中市民间团体办理大型群聚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规范人数达1000人以上之大型活动,主办单位须向政府申请,并提出「活动安全工作计划」,进而保障参与民众的安全。
《台中市民间团体办理大型群聚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简称《台中市民间大型活动自治条例》,根据草案,大型活动预计参加或聚集人数1000人以上,未达3000人者,须于活动7日前申请备查;若参与人数超过3000人以上,则须于活动举行前30日申请。同时,活动主办厂商须担负活动前期至活动结束之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并事先拟好安全机制。
草案亦有明订相关罚锾,未经事先申请即自行举办大型活动,可处2万至10万的罚锾,并勒令停止活动,若不停止办理,得按次连续处罚;活动举办中若拒绝政府检查,将罚1万至5万罚锾;活动经过审核通过后,转让给他人主办或承办,可处2万至10万罚锾。
《台中市民间大型活动自治条例》公告后,将举办公听会广纳各方意见,经市府法规会、市政会议及议会审议后严格实施,以维护民众安全,减少更多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