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剁头凶手延押开庭 6法警大阵仗戒护王嫌:没意见

▲杀害小灯泡凶手王姓男子出庭高院6名法警大阵仗戒护。(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内湖女童小灯泡命案,持剁骨菜刀狠心剁断小灯泡头颅的凶手王姓男子,一二审均判处无期徒刑,目前案件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中。高等法院29日再度开庭审理他的延长羁押问题庭讯仅进行短短5分钟就结束,王男表示有定时服用精神科药物、有定期就诊。而由于先前高院发生人犯差点脱逃的意外,王男这次开庭,竟有6名法警,大阵仗戒护开庭。高院下午裁定王男延长羁押2个月。

而王男这次出庭除有大批法警戒护外,对于记者询问是否想要交保?有没有吃药?吃药有无改善?犯案时是否知道自己违法?王男均未回答。

本案发生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有精神疾病毒品前科的35岁王男,先到大卖场买了做案的剁骨菜刀,而后骑机车内湖区随机找寻作案目标。当时将满4岁的刘姓女童小灯泡骑着脚踏车,与母亲王婉谕一同要到捷运站接外公。王男在母亲王婉谕面前,自后方接近小灯泡,并持菜刀朝小灯泡颈部猛砍,小灯泡身首分离、当场死亡,王男随即被附近民众制伏。

小灯泡命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社会团体白玫瑰关怀协会」在4月初就号召数万人走上凯道,反对政府废除死刑。检方侦办后,也依照「成年人故意杀害儿童罪」对王男起诉,并求处死刑。但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均将王男判处无期徒刑。

王男案发后随即遭到羁押,他的羁押期限将在11月7日届满。而本案二审宣判后,原本的承审法官吴秋宏转调司法院办事,因此案件上诉第三审后,由于延长羁押需开庭审理,因此羁押庭的部分由高等法院审理。本次审理法官雷淑雯开庭时,询问王男对于延长羁押有无意见?王男答说:「没意见。」法官再问是否有定时吃药、就诊?王男回答:「有服用精神科药物,在看守所内有定期就诊。」另外律师也表示,请法院依法审酌。高院最后仍认定王男虽服药治疗、已有改善,但仍有不足,有再犯之虞,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

由于先前王男延长羁押庭时,高院未通知小灯泡的父母王婉谕、刘大经等人出庭,引起争议。刘大经夫妇事后则配合法院庭期出庭,直到二审审理结束。但这次因案件系属于第三审最高法院,所以高院这次并未通知刘大经夫妇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