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租赁业防疫 16家不合格

消保处5月稽查全国25家小客车租赁业防疫措施结果有16家业者不合格。图为业者入境旅客消毒。(本报资料照片

因应新冠防疫需求,行政院消保处5月会同相关单位,针对全国25家小客车租赁业者,稽查是否有落实防疫措施。消保处昨公布稽查结果,有16家业者不合格,包括门市现场脏乱且无清洁纪录表、无法确认车辆出租前后是否清洁消毒、代雇驾驶未提醒乘客口罩等,违规态样以车辆防疫占大宗,经交通部公路总局复查后,均已改善完毕。

防疫期间,小客车租赁业者是否落实防疫措施,与乘客健康安全息息相关,消保处于5月中、下旬,会同公路总局及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花莲县澎湖县等5县市消保官,依照公路总局公布的「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汽车运输业防疫措施」,针对辖区25家小客车租赁业者稽查。

消保处昨公布稽查结果,门市防疫稽查项目有门市内备妥手部消毒液消费者使用、每日营业前即结束后均消毒一次等,其中有4家不合格,违规样态为门市脏乱,无法辨识是否每天有进行消毒,且无清洁纪录表可供查阅。

车辆防疫稽查项目有租赁车辆出租趟次清洁消毒纪录、车内备妥消毒液供消费者使用等,有16家不合格,违规项目为无法确定车辆出租前或收租后是否有进行清洁、车内未提供消毒水、无车辆清洁纪录表可供查阅。

代雇驾驶稽查项目包括,建议乘客乘车时配戴口罩、代雇驾驶每日值勤前应戴口罩、量体温,并于每日执勤前填写体温纪录表,有4家业者不合格,态样为未提醒消费者乘车时配载口罩、代雇驾驶并无测量体温等。

消保处表示,已促请公路总局持续督促所有小客车租赁业者落实防疫措施,建议消费者选择门市现场环境及车辆内外均已清洁消毒、代雇驾驶配载口罩以及有各项清洁纪录表可查阅的业者消费,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