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普通班安置身障生 教育部:可减少班级人数

全国高级中等学校教育产业工会呼吁教育部提出具体办法来确保校园安全。(全中教提供/林志成台北传真)

针对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提出「强化校园内安全管理机制,并扩增专业训辅人力」等五大诉求,教育部表示,已在去年12月20日修正规定,学校认为有减少普通班班级学生人数必要者,经主管机关提鉴辅会评估后,减少班级人数;每安置身心障碍学生1人,减少该班级人数1人至3人,但有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对于校园安全维护,全中教提出五点诉求:一、强化校园内安全管理机制,并扩增专业训辅人力;二、高中职教师员额不足与教师过劳的现象,教育部应拟定增加高中职教师员额配套,并尽速编列预算执行;三、落实特教法配套措施,每安置身心障碍学生一人,减少该班级人数一人至三人;四、增加专业辅导人力,强化需要特殊管理或辅导之学生;五、正视现阶段学务创新人力,完全无法衔接教官在校园内的功能,积极提出改善措施。

教育部回应,去年12月20日修正发布「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身心障碍学生就读普通班调整班级人数或提供人力资源及协助办法」,学校若要安置身障生,可以减少班级人数。教育部并已就身心障碍学生数较高之学校,专案增置教师或相关人力,以落实融合教育之推动。

为加速落实推动融合教育,教育部就相关特殊教育人力检讨及因应措施如下:一、降低特殊教育班生师比:教育部依各教育阶段服务方式及抽离课程方式拟订调降生师比之作为,现正与县市政府研商;二、增置特教学生助理人员:为提升对重度以上身心障碍学生及幼儿之支持服务,教育部113学年度起补助增置专任特教学生助理人员,每年增置400人,至116学年度达1600人,将可大幅扩增助理人员及服务时数,以趋近学生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