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告違規雇主 指南客運、新泰工業被點名是超時大戶
新北市劳工局公布第四波违规雇主名单。图/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新北市劳工局19日公布第四波违反劳基法、职安法、性工法、就服法、劳退条例的雇主名单,总计有310家业者,共开罚1941万5000元。劳工局更点名指南客运、新泰工业两家公司,经常性使劳工超时工作,多次违反劳基法,5年内累计分别遭裁罚445万、275万元。
新北劳检处指出,劳基法违规情形以未依法给付加班费最为严重,总计计有61家,其次是未依法置备工资清册或未提供劳工工资各项目计算明细有38家;未依法置备出勤纪录或未逐日记载劳工实际出、退勤时间则有37家。违反职安法以未提供必要安全卫生设施最为普遍,计有112家。
劳检处表示,本次名单中,指南汽车客运使劳工超时工作,且劳工更换班次未给予至少11小时休息时间,分别是第7次及第4次违反同一规定,加上雇用劳工人数达500余人,遭重罚85万元。
而新泰工业公司也有使劳工超时工作,且单月延长工时高达118小时,甚至连续3个月均有使劳工延长工时超过法定上限,已是第7次违反同一规定,加上雇用劳工人数达300余人,遭重罚65万元。
劳检处说,二家公司经常性使劳工超时工作,因此祭出重罚,5年内分别遭处445万及275万元,以避免业者心存侥幸,并借此维护劳工权益。
违反性工法部分,主要为受雇者请生理假或留职停薪时,遭受雇主拒绝或不利处分有7家;雇主知悉职场发生性骚扰时,未采取立即有效纠正补救措施有5家;此外劳工因提出性工法申诉,遭到雇主予以解雇、调职或其他不利处分有1家。
而违反就服法是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以身心障碍、年龄予以歧视,各有1家。违反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则以未依法给付资遣费为主,有4家;至于未按月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者,仅有1家。
劳工局长陈瑞嘉表示,为因应劳基法罚锾金额提高至100万元,新北市已在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罚基准,依照违规次数、雇用劳工人数及违法情节决定罚锾金额,违规事业单位如为上市、柜公司者,将加重裁罚金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