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老旧公寓增设电梯首例完工 住户:接妈妈来住!

▲老旧公寓增设电梯案,新北首例完工启用。(图/新北市政府提供)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第一例申请都市更新整建维护经费补助的老旧公寓增设电梯案,16日取得使用执照,正式完工启用。住在本案公寓4楼的林先生在接到市府人员电话通知时,高兴地说,「可以把母亲接回来同住,真是太好了!」

新北市政府力推高龄行动友善环境,提供4、5层楼老旧公寓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1/2的补助经费;首件位于新店明德路的38年5层楼公寓成功申请增设电梯经费补助,由市府和住户各出一半的经费,9月16日核发使用执照,正式完工。

市府都更处表示,本案4楼、5楼住户皆有长者,其中住在4楼的63岁林先生表示,电梯启用后,已经可将数年前搬离公寓的90多岁老母亲接回来同住,与他的孩子们共享三代同堂天伦之乐;住在5楼的申请人郭先生也已经70多岁,很高兴能使用新的电梯,不用再爬楼梯

都更处长王玉芬表示,老公寓增设电梯涉及空地条件建管法令、住户是否愿意负担兴建资金意愿整合等问题,实具有一定的困难度,新北市政府自成立都市更新处以来,除积极辅导协助外,更针对已取得全体住户100%同意案件提供简化程序,得免循都市更新条例程序申请,本案因为邻居感情融洽,送件申请之初已取得100%同意,是案件快速通过的成功关键因素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处洪宜萍科长补充,目前尚有一处芦洲老旧公寓已获审议补助并取得建照即将开工,另亦有已通过及审议中的案子,且向市府咨询的案件已高达192件,显见民间对公寓增设电梯的需求殷切。

都更处说,民众若有意愿申请老公寓增设电梯补助,可来电洽询(02-29506206),后续将请专业辅导团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包括估算工程预算、绘制3D模拟图面及撰写补助计划书图等,欢迎民众踊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