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长辈走出家门! 内政部2招推老旧公寓增设电梯
国民党立委杨玉欣17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全台湾有260万行动不便老人、110万身心障碍者,必须靠着轮椅行动,其中有7成因为上下不便,困在30年老旧公寓里。内政部下午指出,为降低老旧公寓增设电梯的困难度,便于长者走出家门,早已修法让5层以下建筑物增设电梯可不计入建筑面积外,今年更进一步开放可采用较节省空间的个人住宅用升降机,及放宽申请建筑执照同意门槛。
内政部还说,如果基地符合地方政府所定都市更新自治规定,并循都市更新条例程序采整建维护方式办理,可享有补助老旧公寓增设电梯费用最多达45%。
为解决老旧公寓法定空地不足以设置一般用升降机的问题,内政部表示,今年3月9日已放宽升降设备规格,订颁既有5层楼以下公寓大厦,第2层至第5层均供住宅使用,得采用CNS14328个人住宅用升降机,机厢底面积在1.1平方公尺以下,机坑深度仅需55公分,较一般用升降机节省空间。
另外,内政部考量民众于土地或建筑物共有部分申请增设升降设备,依「建筑法」规定申请建筑执照时,应取得全部土地或建筑物权利证明文件,于实务执行时较为困难,故在今年2月12日订定「五层以下公寓大厦于共有土地增设升降设备应检附土地及建筑物权利证明文件作业规定」,明定申请建筑执照时,其土地或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证明文件,仅须共有人过半数及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同意,应有部分合计逾3分之2者,其人数则不予计算,降低申请建筑执照的困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