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秒分居妻找闺蜜诉苦 苦恼夫看手机惊真相:原来情敌不是他

高雄一名巫姓男子发现老婆竟和同事发暧昧简讯,怒向女同事求偿40万元。(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林冠吟/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巫姓男子和妻子结婚后,夫妻感情不睦,新婚1年就分居,去年巫男在老婆手机发现与谢姓女同事的暧昧简讯,巫妻还和谢女讨论跟巫男的离婚事宜,更向谢女表示「想跟你有正常情侣关系」、「我很想你」,让巫男气得对谢女求偿40万元,桥头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巫妻与谢女为恋爱中情侣,侵害巫男的配偶权益,判谢女需赔巫男5万元。

巫男向法院指出,婚后他与妻子感情和睦家庭美满,是因为谢女的介入,才让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更在他们夫妻分居期间,挑拨怂恿巫妻和他离婚,明显侵害到他的配偶权,因此向谢女求偿40万元。

谢女则主张,她和巫妻只是职场同事,她是以朋友身分,倾听巫妻的烦恼,让她抒发家庭压力。即便简讯内容多有暧昧,引人遐想,但也是巫男和巫妻分居后才有,她从未有违正常的社交分寸,或是破坏对方婚姻生活,更何况巫男与巫妻早已分居。

法院检视巫妻与谢女的简讯内容,发现2人对话确实暧昧,包括巫妻表示「我内心很想你,很想跟你能有正常的情侣关系」、「你真的想好了?在一起会很多流言蜚语很多问题」,谢女回应「是阿,你想好了」,以及巫妻表示「法律就是要约束我们这种人,我说我想好要离开是对方不放我,他说对阿想走就走吗?」谢女说「是妳结婚没想清楚,我当然是希望妳结束」,巫妻回「不能公开对妳很不公平,我很想你,想和你有正常的情侣关系」。

法官审理认为,巫妻和谢女的对话已超越一般朋友关系,不属正常社交分寸,是恋爱中的情侣才会有的对话,即便巫妻和巫男已分居,婚姻早已出现裂痕,但双方并未解除配偶关系,巫妻和谢女的互动更使得原本摇摇欲坠的婚姻走向破灭,有明显侵害巫男配偶权之事实,判谢女应赔偿巫男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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