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母当人头诈助理费 舒翠玲200万交保
国民党市议员舒翠玲积极监督市政、点出弊端,有「议会战将」之称。(蔡依珍摄)
有「议会战将」之称、6连霸的国民党桃园市议员舒翠玲,涉嫌自2010年起,以母亲、哥哥、丈夫等的名义浮报助理费、挪为己用,10年下来诈领高达1090万元,桃检传唤6名助理,以舒和张姓丈夫有灭证、串证之虞声押禁见,桃园地院裁定夫妻俩各200万元交保,陈姓助理30万元交保。
舒翠玲在友人集资下,下午2点50分获释,神情显得疲惫,她受访强调整起事件是一场误会,自己是冤枉的,完全没有任何犯意,可能在请领助理费程序上有疏失,相信司法会还她清白与公道。
56岁市议员舒翠玲曾任第14、15、16、17届县议员、桃园市第1、2届市议员,检调却接获检举称她涉嫌以虚报人头方式诈领助理费,自2010年起以未实际担任助理工作的陈女、陈男、以及哥哥舒男、母亲舒郭女子等人,担任人头助理,向桃园市议会申报公费助理薪资,使不知情的桃园市议会出纳人员,依舒翠玲出具的不实文书,将助理薪资拨至人头帐户,10年下来诈领金额高达1090万余元。
桃园地检署肃贪组检察官陈淑蓉18日指挥桃园市调查处发动搜索舒的服务处、住处及陈姓助理住处、调取议会相关档卷及文件,并传唤舒翠玲、丈夫张晓帆、母亲、哥哥、以及另2名助理等6人,认为夫妻档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以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湮灭证据、勾串共犯或证据之虞,19日凌晨将夫妻档以及陈姓助理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哥哥和母亲则于检察官讯后请回。
但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案发已久,部分证人已淡忘细节,且相互间对事发经过说法不一,陈姓助理一番「舒翠玲2年前有说可能会被调查」,可能只是舒单纯提醒,无法证明有串证、灭证的情况,且一行人都有固定工作和居所,裁定夫妻俩各200万元交保,陈姓助理30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