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诈骗陷无政府状态 剑青检改要求金管会做这些事
由基层检察官组成的改革团体「剑青检改」今指出,金管会为加强监管虚拟资产,将修改洗钱防制法,对虚拟资产业者改采登记制,未经登记及经营的业者将有刑责,此种作法将有更多司法纷乱,呼吁完善行政管理。(图本报资料照)
由基层检察官组成的改革团体「剑青检改」今指出,金管会为加强监管虚拟资产,将修改洗钱防制法,对虚拟资产业者改采登记制,未经登记及经营的业者将有刑责,此种作法将有更多司法纷乱,呼吁完善行政管理。
剑青检改指出,金管会对于虚拟资产业者的行政管理配套,看似全面纳管,却先求刑法入罪,可能衍生更多司法纷乱,为此提出4点声明如下:
一、当前各类诈骗案件中,以虚拟货币诈骗金额最大,全台被害人损失最重,此类案件追查困难,原因是前端行政管理缺漏,致后端司法难以调阅勾稽,且因缺乏管理规则,司法难以界定其法律注意义务及违法犯意,例如现行实务,许多自称个人币商的犯嫌抗辩没违反规则、不知情,最近更有某个人币商造成大规模被害人受骗获判无罪,全台如同陷入无政府状态,检方几乎无能为力。
二、目前金管会仍只针对极高门槛的交易所和平台业者进行辅导,至于其他次级业者或币商,通通不管,每次开会就找这几家业者宣示,置现实于不顾,各局处面对烫手山芋,避之唯恐不及,不但先把主管单位从银行局改成证期局,还研议把虚拟货币分成稳定币和不稳定币,并指稳定币是涉及中央银行权责。
三、金管会目前最新政策是只找登记的高门槛业者,其他一律划为非法,并交由司法单位处理,等同缺乏行政配套,更离谱的是,现行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有许多缺漏,对于业者、个人币商和个人投资客的定义混乱,若直接刑法入罪,将衍生更多司法纷乱,让诈骗持续祸乱。
四、剑青检改去年6月举行「检察官防诈策进研讨会」,已明确要求并提出具体建言,尽速将个人币商纳入管理,但金管会至今几无作为,仅把主管单位从银行局改成证期局,金管会应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据市场行为态样,订定各类型服务业者的资格及规则,且明确定义个人币商,以便纳管,明订特定期间达一定交易金额及次数等条件,即应办理商业登记、税籍登记,要求依循明确的KYC程序、在合法平台交易、保存交易资讯等规则办理,违者先设定各式裁罚、补税、冻结等行政措施,让市场上多数守秩序的各级业者与币商有法可循,并针对部分抗拒申请许可且从事交易服务者,考虑以刑法入罪。
剑青检改指出,往后将持续关注,并于相关研讨会探讨倡议,期待金管会新任主委扬弃旧思维,共同为反诈尽一份心力。